波米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吨新型显示用液晶取向剂和100吨集成电路封装用电子专用材料产品品质提升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规定,波米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吨新型显示用液晶取向剂和100吨集成电路封装用电子专用材料产品品质提升改造项目环评报告书已编制完成,现公示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quark.cn/s/88a5c2196b6d?pwd=Nvnn提取码:Nvnn
纸质报告书查阅方式:公众可向建设单位索要纸版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索要方式见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范围为:本项目周边可能受影响的居民和相关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表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五、建设单位:波米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阳谷县狮子楼办事处清河西路369号
联系人:梁总 电话:0635-6039666
六、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山东碧源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山大路201号
联系人:王工电话:0531-82971330邮箱:wgc6014@163.com
七、公众提出的意见及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2025年9月28日~2025年10月16日),向建设单位提交意见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