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米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吨新型显示用液晶取向剂和100吨集成电路封装用电子专用材料产品品质提升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规定,对项目建设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波米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吨新型显示用液晶取向剂和100吨集成电路封装用电子专用材料产品品质提升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波米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阳谷县狮子楼办事处清河西路369号,波米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项目概况:依托现有车间,通过对现有128台(套)生产设备布局进行优化调整,同时购置安装国际先进设备70台(套),对年产100吨集成电路封装用电子专用材料产品类别产能重新划分,现有产能不变,优化生产效率、提升产品品质。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波米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阳谷县狮子楼办事处清河西路369号
联系人:梁总 电话:0635-6039666
三、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山东碧源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山大路201号
联系人:王工 电话:0531-82971330 邮箱:wgc6014@163.com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可寄信或打电话、发短信、发电子邮件提出个人、部门、单位的建议。如需进一步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
特此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若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上述方式联系我们。
波米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7月3日